消費者保護規定根據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本網站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(含例假日)猶豫期之權益,但退回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(不得有刮傷、破損、受潮)且需完整( 包含全部商品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隨機文件、贈品等... )。
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,若原紙箱已遺失,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,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
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,而將影響您退貨的權益,本公司也可能將依毀損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為退費;但若為產品瑕疵無法使用者,本公司接受退換貨。
商品已拆封者不接受退貨(即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、包括但不限於瓶蓋、封口、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)或已非全新狀態(外觀不得有刮傷、破損、受潮…等)與包裝不完整(缺商品、附件、原廠外盒、保護袋、配件紙箱、保麗龍、隨貨文件、贈品等)
※ 商品限當面與物流人員點清數量,如有遺失概不掛失或補發,貨物清點後恕不負責。
※ 七日內若您訂購的商品無任何問題,但您欲退換貨則需負擔因退換貨所產生之費用 ( 如運費、人事處理費 …… 等 ) 。退換貨時,請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貨運單據或書寫文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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